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从即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线索,鼓励网络餐饮服务送餐人员提供配送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无实体经营门店从事网络餐饮服务;
(二)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三)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历不明的食品及原料,经营国家明令禁止性食品;
(四)采购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鸡、鸭肉冒充牛、羊肉等;
(五)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六)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的食品;
(七)经营场所卫生环境不达标,有害生物防治措施不到位;
(八)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审查登记、审查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或者未履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停止服务等义务的;
(九)其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
三、线索征集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问题线索。
四、征集要求
(一)提供线索必须真实,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事项等相关内容。
(二)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编造违法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提供线索应避免无明确举报对象、重复举报、匿名举报且无法提供证据材料、被举报人死亡、举报事项已进入法律程序等情况。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