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关联资产收购案余波未了 提起诉讼追讨转让款及利息7200多万元

2024-02-27 10304阅读

  2月5日晚间,ST曙光发布重大诉讼公告称,因与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亚”)的买卖合同纠纷,公司向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振安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已获受理。公司请求判令天津美亚立即退还转让款6615万元及利息594.25万元,合计7209.25万元。

  诉讼已获受理

  往前回溯,2021年9月26日,ST曙光与天津美亚签署基础定价为1.323亿元的《资产购买协议》,用于购买S18(瑞麒M1)、S18D(瑞麒X1)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及无形资产使用权,用于开发新能源乘用车。因天津美亚系ST曙光原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该笔交易也构成关联交易。

  同年9月27日,ST曙光向天津美亚支付预付款6615万元,后又于2021年12月15日与天津美亚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据ST曙光公告显示,《资产购买协议》签订后,公司与天津美亚陆续进行了资产交接,所移交资产中存在大量毁损和缺失。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首席投资顾问邢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移交资产不到位暴露出公司管理存在缺陷,也反映出关联交易中存在弊端或异常行为。”

  彼时,ST曙光上述关联资产交易也未得到中小股东的认可。2022年5月5日,ST曙光部分中小股东自行召集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公司购买上述资产行为系关联交易且所购资产属于行业淘汰资产,购买行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议案》以罢免及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等相关议案,罢免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选举产生新任董事、监事,并决议终止前述购买资产事项。

  之后,因对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效力有争议,相关方曾提起诉讼。2023年8月5日,ST曙光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收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判决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随后,ST曙光也正式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实现了公司管理权的更迭。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ST曙光于近期向振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天津美亚立即退还7209.25万元,并由天津美亚承担诉讼费用。2月5日,ST曙光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法院对于原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决定进行审判的,就会决定立案。”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胡明明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法院在决定立案后,会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

  值得注意的是,1月31日,ST曙光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显示,公司目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原因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报告显示,ST曙光在签订协议前、协议执行中存在多项内部控制缺陷。尤其是在ST曙光发现该标的资产存在毁损、盘亏及权属等问题,公司管理层未及时就该等事项对实现交易目标的影响程度履行充分的讨论与决策程序。

  2023年业绩预亏

  近日,ST曙光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称,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亏损3.95亿元至4.7亿元;预计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4.15亿元至4.95亿元。

  对于业绩亏损的原因,ST曙光表示,因相关产品产销量未达预期,现有毛利无法覆盖固有成本费用,以及预期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导致亏损。

  公告显示,ST曙光称已对诉讼事项中涉及的该笔预付款项计提坏账准备4128万元,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责任编辑:王晨曦) ST曙光关联资产收购案余波未了 提起诉讼追讨转让款及利息7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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