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68830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1月 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股,发行价格 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18,966,238.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3月 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64,801,730.44元,使用情况参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余额为人民币 672,305,769.28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242,889,932.16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账号 | 截至2023年12 月31日金额 |
宁波均普智 能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 |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市分行 | 405248720810 | 125,438,956.5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 行 | 3901140029200237179 | 20,414.56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分行 | 20000048584343101104051 | 114,400,989.6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分行 | 574908279410606 | 3,029,571.42 | |
合计 | 242,889,932.16 |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764,801,730.44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23年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 4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2023年 6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 24,164.59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 3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人民币 5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发行方 | 起止时间 | 是否赎回 | 收益类型 | 购买金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鄞州 分行 | 2023/1/18- | 否 | 保本浮动型 | 70,000,000.00 |
2 |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 鄞州新区支行 | 2022/5/19- 2025/12/28 | 否 | 保本浮动型 | 100,000,000.00 |
3 | 中信银行宁波东城 支行 | 2023/12/7- 2024/3/8 | 否 | 保本浮动型 | 30,0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00 |
2022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了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 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 29.90%。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2年使用20,0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召开了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 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 29.90%。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3年暂未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
综上所述,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为 20,000.00万元。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该项目将有效缓解公司的偿债压力,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利息支出,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将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奠定重要基础,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
该项目在公司现有产品技术成果上,开展新一代工业数字化应用软件、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关键基础技术开发及应用等研发,并将其在医疗健康、新能源/智能汽车以及消费品等行业及细分领域技术装备的应用进行创新与升级,通过该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研发优势,保障产品技术领先性,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现金流,涉及生产、营销等多个业务环节,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对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项目承接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宁波均普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研究院”)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均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均普智能公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均普智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 12月 31日
编制单位: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1,89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59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48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 调整后 投资总 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 (2)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 (4)=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均普智能制造 生产基地项目 (一期) | 否 | 27,000 | 27,000 | 27,000 | 5,909 | 19,499 | -7,501 | 72% | 2025年 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3,000 | 23,000 | 23,000 | - | 23,000 | 0 | 1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工业数字化产 品技术升级应 用及医疗机器 人研发项目 | 否 | 15,000 | 15,000 | 15,000 | 3,689 | 3,982 | -11,018 | 27% | 2025年 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10,000 | 0 | 1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 | 66,897 | 66,897 | - | 20,000 | -46,897 | 3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75,000 | 141,897 | 141,897 | 9,598 | 76,480 | -65,41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项目,投建整体时间跨度较长,期间根据宁波市高新 |
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安排,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内部设计有少量调整,相关建设周期 有所延长。公司募投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厂房、研发车间及办公室待装修,部分设备待 购置及安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延长至 2025年 3月。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投建整体时间跨度较长,期间根据 宁波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安排,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内部设计有少量调整,相 关建设周期有所延长,相关研发待进一步投入。公司募投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厂房、研 发车间及办公室待装修,部分设备待购置及安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延长 至 2025年 3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 4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2023年 6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 2023年 12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 24,164.59万元。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23年 3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人民币 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3年 12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0,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2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了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 20,000.00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 29.90%。公司于 2022年使用 2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召开了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 20,000.00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 29.90%。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 意见。公司于 2023年暂未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 综上所述,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为 20,0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